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
环保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位于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滨园路以南,庆园路以东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38818万元,建设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装置1套,建设直径1600×20000初馏塔2座,2600×40000沥青塔1座,汽提塔1座,燃油加热炉2座;建设4个5000m3原料罐,6个3000m3重质油产品罐、6个1000m3轻质油产品罐。每年生产道路重交沥青49万吨,蜡油47万吨,溶剂油3.6万吨。
2013年8月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1月17日对《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鲁环审[2014]5号,项目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8年2月建成,2018年5月投产,环保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隔声、减震降噪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20日。
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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